
中百集团(000759.SZ)因2016至2023年连续八年财报失实、重大诉讼延迟披露,公司及十名历任高管被湖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一事件不仅是对历史数据的“纠错”,更是对公司治理根基的公开质疑。
截至2025年12月5日,中百集团在2025年度已关闭30家门店,预计产生1.8亿元关店损失,并两次追溯调整八年财报,高层人事频繁更迭。经营收缩、数据修正与高管更迭同期发生,将这家老牌零售商的转型阵痛与治理考题一并置于台前。
1月23日,中百集团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两项重大违规行为:一是2016年至2023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真实;二是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项违规源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件。2024年4月27日,中百集团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6—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5年4月26日,公司再次发布类似公告,将更正范围扩展至2023年全年。这意味着,自2016年起连续八年,公司对外披露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均存在重大错报。
湖北证监局认为,时任董事长张锦松、李军、汪梅方,时任总经理万明治、杨晓红、张俊,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张海文、胡剑未能勤勉履职,对财务信息失真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项违规涉及重大诉讼信息披露滞后。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立即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然而,公司直至2025年9月3日才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2.62亿元,占净资产14.68%。对此,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梅方及董事会秘书李慧斌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2025年12月18日,中百集团公告汪梅方因“工作调整”辞去总经理职务,但仍保留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等关键职位;同日,董事会聘任李慧斌为新任总经理,并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李慧斌目前同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核心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形成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核心子公司负责人由同一人兼任的治理结构。
2025年12月5日公告显示,公司年内关闭30家仓储大卖场,主要分布于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关店原因包括长期亏损、租赁到期无法续签及业态转型需要。初步测算,关店预计产生损失约1.8亿元。公司表示,关闭这些门店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整体经营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和持续发展。但大规模收缩暴露其在零售业态迭代中的战略被动。
关店过程可能衍生新的法律风险。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提示:“存在由此带来的业主和租户赔偿、员工补偿、资产处置及潜在诉讼等风险。”这些新增纠纷是否已全部纳入2025年9月披露的2.62亿元累计涉诉金额,公告未予说明。
湖北证监局在警示函中强调,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并责令中百集团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百集团的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国有资产保值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连续八年财务信息披露失实、多次诉讼事项延迟披露、关键管理人员屡次因信披违规被监管问责,反映出其内部控制机制长期失效,信息披露制度形同虚设。在全面注册制改革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落地的资本市场新环境下,此类系统性合规缺陷已超出一般会计差错范畴,若整改不力,可能面临监管措施升级、再融资功能受限等实质性后果。
警示函的送达是对中百集团财务信披质量的否定。八年财务数据连环更正与诉讼披露迟延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更动摇了投资者对其财务信息可信度的基础。当前,中百集团正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是1.8亿元关店损失带来的业绩冲击,另一方面是监管警示揭示的治理缺陷。新任管理层既要推动门店优化和战略转型,又要重建内控体系与市场信任,任务艰巨。
三十日的整改期限已经开始倒计时。中百集团需要证明的不仅是一份合规的整改报告,更是一套能够防止问题复发的工作机制。在零售行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治理能力的重塑将直接影响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重获优势。投资者的耐心正在接受考验,而公司的未来取决于当下每一个整改决定的质量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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